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俄罗斯拟修改宪法 总统不再直选改由议会选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1日00:54 新京报

  联邦高官表示此举表明俄“国家体制将向议会制转变”

  本报综合报道 据俄罗斯新闻网10日披露,克里姆林宫已着手拟订新宪法文本草案,预计于2007年6月12日之前启动修宪程序。据悉,修宪的主要目的是规定,自2008年起总统将不再由公民直选,而是由议会选举。目前各联邦主体的领导人由州级议会任命,以此类推,若干年后,将由联邦议会投票决定国家元首的人选。

  有关俄政府将出台类似法案的说法流传已久,但只是在最近几天才得到了官方人士的确认。据俄联邦审计署办公室主任谢尔盖·沙赫赖透露,目前俄罗斯推行的议会选举改革(按政党比例选举)和联邦主体领导人选举改革(由总统提名,地方议会批准)仅仅只是行政改革的前奏,将来还有更大的举措。修改国家根本大法,是为了赋予议会选举总统的权利。沙赫赖认为,目前正在进行的地方选举改革,也是为了将来运作这一最高权力机构选举模式。他同时指出,必须成立宪法会议来负责新宪法的审议工作,该机构的选举工作可能与2007年的杜马选举同步进行。

  沙赫赖称,俄罗斯拟修订选举法表明:“国家体制准备向议会制转变”。他认为,实行议会制已经是势在必行,同时修宪工作也已经摆上了议事日程。议会制即议会共和制,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政府,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俄罗斯目前的政体是总统负责制。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美女财神
怦然心动柔美情怀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