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日本共同社2月15日发表文章《关注:导弹防御系统覆盖日本全土困难重重》,摘要如下:
日本政府准备从2007年开始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总投资将达1万亿日元以上,但这套系统多大程度上可以信赖、又多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国民的安全,还是未知数。
·两阶段方式
日本决定导入的导弹防御系统分两个阶段拦截对方的弹道导弹。首先是从宙斯盾舰发射海上配备型迎击导弹(SM3)迎击弹道导弹,如果不能完全拦截,则由地上的第三代“爱国者”导弹(PAC3)击毁漏网的导弹。
其基本机制是,宙斯盾舰的
舰载雷达或地上配备的雷达捕捉到敌方的弹道导弹发射以后,预测其发射角度、速度和落地点。在对数据做出分析后迅速发往防卫厅,接到命令后即发射迎击导弹。
日本从1999年开始和美国合作进行了海上配备型MD的技术研究,预计不久将进入开发和生产阶段。与此同时,政府决定03年12月购入美制SM3和PAC3。从2007年开始将先行配备美国制迎击导弹。将来再配备共同研发中的“未来型”。
·“保护伞”的局限
许多人对此系统的有效性表示怀疑。要直接命中以每秒数公里的速度飞来的弹头,命中难度本来就很高,如果导弹再放出诱饵导弹,迎击的命中率就更低。美国从2002年到2003年进行的海上配备型的迎击试验中,据称5次命中了4次,但也有人说“设置了易于击中目标的条件”。
2003年12月美日签订关于导弹防御系统日美协作备忘录以后,互相握手的大野防卫厅长官(左)和原美国驻日本大使贝克=摄于日本防卫厅
防卫厅强调,只要配备两只宙斯盾舰,就能够覆盖日本全土。但问题是PAC3的迎击范围仅局限于方圆10数公里的地域。防卫厅也承认,“只能优先防卫政治、经济的中枢部”。导弹防御系统不能成为全体国民的“保护伞”。
防卫厅干部指出,“我们十分清楚导弹防御系统不可能24小时护卫日本全土。但一旦配备该系统就有一种威慑力”,强调配备该系统的目的在于威慑效果。
·法律上的问题
要配备该系统,还面临着法律上的问题。日本政府将在本次国会提出自卫队法修正案,以期为该系统的配备提供法律根据。但难题在于,从对方导弹发射到导弹落地之间的10分钟的时间内,如何贯彻文职官员统治军队原则。
日本政府基本上把发射迎击导弹视为交战状态的防卫行动。修正案在防卫行动之外,又新增了敌对国攻击日本意图不明显时的两种情景下应采取的措施,(1)有发射导弹的征兆,导弹有可能飞向日本;(2)没有征兆时的紧急情况。
在第一种情景下,日本防卫厅长官就宙斯盾舰的出动,向首相报告。首相授予长官迎击的权力。一旦对方发射导弹,现场指挥官就指挥迎击。在第二种情景下,防卫厅长官依照预先制定的“紧急处理纲要”,不需要再得到首相的授权,依现场指挥员的判断就可以发射迎击导弹。
另一个问题是,日本要不要击毁飞向其他国家的导弹?弹道导弹在发射初期的“增压”阶段结束、飞出大气圈的时候,从其飞行角度和速度可以判断出落地点。日本政府认为,这种情况发射迎击导弹与日本宪法上所禁止的集团自卫权相抵触。可以预见美国将会对此表达不满。(信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