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下放导弹发射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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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3:44 华商网-华商报 | ||||||||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15日,日本内阁会议讨论通过了自卫队法修正案,为导弹防御系统的快速反应提供法律依据。 在自卫队法修正案中,将发射迎击导弹的情景分为以下两种:(1)在敌方有明显发射征兆时,需首先得到首相的承认才能发射迎击导弹;(2)在没有察觉敌方征兆时,防卫厅长官可以根据事前制定的“紧急状态行动要领”发布发射迎击导弹的命令。
从敌方导弹发射到导弹落地只有10分钟时间,政府希望确保防御系统的快捷反应和文职官员的最高统帅权,但在没有察觉敌方征兆的情况下,发射权事实上交给了现场指挥员。据悉,迎击弹道导弹一直被认为是交战状态下的行动,需要日本首相发布防卫出动命令。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