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瞄准“导弹拦截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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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5:01 中国青年报 | ||||||||
日本内阁15日通过一项自卫队法修正案,授权防卫厅长官可以在未得到内阁和安全保障会议批准的情况下,自行下令启用导弹防御系统拦截袭击日本的导弹。这一意在“先发制人”的修正案还有待日本国会的批准。 日本防卫厅长官大野功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与过去的安全环境相比,科技已经有了发展,变得更为多样化。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导弹防御来应对游击战和恐怖分子……我们
在另一个新闻发布会上,日本官房长官细田博之说,发射拦截导弹并没有超越自卫队专守防卫的原则,因为拦截导弹只用于摧毁袭击日本的导弹,不会落到其他国家领土上。 日本政府通过这一修正案的理由是,许多国家已经拥有弹道导弹技术,这对日本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细田博之说:“我认为点出某个具体国家的名字不合适。但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部署了弹道导弹。如果有一枚(弹道导弹)正飞向我国,我们需要对它采取紧急措施。” 自卫队法修正案规定:在发现敌方有发射弹道导弹的征兆并可能袭击日本的情况下,防卫厅长官可以在得到首相批准后向部队下达拦截命令;在弹道导弹突然来袭、来不及得到首相批准的紧急情况下,防卫厅长官可根据首相批准制定的“紧急应对要领”向部队下达拦截命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