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于2013年执行《京都议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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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8:51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 2月 16日电韩国国务总理李海瓒 16日在汉城表示,韩国将于 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 李海瓒在韩国国会接受质询时说,16日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将在2013年对韩国产生制约作用。届时,韩国为了达到减排温室气体的要求,将必须减少使用传统的化石能源,这会给韩国能源供应带来重大挑战。
他说,韩国正在开发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努力提高新能源的使用量,争取到2011年使韩国新能源的使用比例占能源使用总量的5%。韩国还将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总管国家的能源问题。韩国总统将通过这个能源机构推行国家能源政策,以适应《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的能源需求。 根据最新统计数字,截至2001年,韩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列世界第九位,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率居世界第一位。因此,国际社会不断向韩国施加压力,要求其尽快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