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于2013年执行《京都议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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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1:4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汉城2月16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国务总理李海瓒16日在汉城表示,韩国将于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 李海瓒在韩国国会接受质询时说,16日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将在2013年对韩国产生
他说,韩国正在开发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努力提高新能源的使用量,争取到2011年使韩国新能源的使用比例占能源使用总量的5%。韩国还将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总管国家的能源问题。韩国总统将通过这个能源机构推行国家能源政策,以适应《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的能源需求。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在2008年至2012年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但是,韩国在1992年签订《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时,争取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地位,从而没有被列入发达国家名单。 根据最新统计数字,截至2001年,韩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列世界第九位,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率居世界第一位。因此,国际社会不断向韩国施加压力,要求其尽快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