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制宪国民大会再次复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7:30 新华网 | ||||||||
新华网仰光2月17日电(记者张云飞)缅甸制宪国民大会17日在仰光市远郊鸟那彬村复会,不包括主要反对党在内的1075名各界代表出席了会议。 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第一秘书、国民大会召集委员会主席登盛中将在开幕式上说,今天复会的国民大会将通过上次会议期间讨论过的关于立宪权的制宪原则细则,还将讨论关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宪细则。
登盛说,现正在制定的宪法必须接受历史教训,避免重犯过去的错误。他强调,民主和法制密不可分。为了建立真正的多党民主体制,必须制定基础牢固的宪法。 登盛还表示,缅甸军队决心与人民携手实施国家七点民主政治路线图计划,直至取得完全成功。缅甸政府2003年8月宣布了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政治路线图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恢复中止多年的制宪国民大会、全民公决宪法草案、依法举行大选和组成新政府等。 拒绝参加去年国民大会会议的缅甸主要反对党全国民主联盟(民盟)和掸邦民族民主联盟等三个政党,没有出席当天复会的国民大会会议。民盟表示,其抵制国民大会的原因是军政府拒绝释放民盟总书记昂山素季和副主席吴丁吴等。 缅甸军政府于1988年上台执政,并于1990年举行全国大选。在大选中获胜的民盟一直指责军政府不交权。缅甸制宪国民大会1993年1月开始举行,1996年3月宣布休会。中断8年的制宪国民大会于去年5月17日复会,但50多天后又再次宣布休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