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决定立法以禁止国内核武器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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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0:39 新华网 | ||||||||
新华网汉城2月18日电(记者张锦芳) 韩国科学技术部日前宣布,韩国政府决定制定《原子能控制法》,从法律上禁止核武器开发。 据韩国《朝鲜日报》18日报道,韩国科学技术部原子能局局长金溶焕17日说,韩国政府决定制定的这项法律暂称《原子能控制法》。该法律将规定,禁止政府机构、所有团体和个人开发核武器及支持开发核武器的行为。
金溶焕说,去年韩国核物质试验问题曾在国内外引起非议。韩国制定这项法律的目的是要从根本上防止类似核物质试验再次发生,保持韩国核利用的透明性,体现出韩国政府对实现核不扩散的坚定决心。 据报道,韩国科学技术部计划今年上半年起草《原子能控制法》草案,经韩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和听取专门机构的意见后提交韩国国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届时,现附设于韩国原子能安全技术院的国家原子能管理控制所,将根据《原子能控制法》成为独立的政府机构,履行禁止核武器开发的监控职能。(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