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法委通过禁止克隆人宣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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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02:52 新京报 | ||||||||
中国代表认为宣言含混不清,投票反对 据新华社电第59届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18日以71票赞成、35票反对、4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以决议的形式通过一项政治宣言,要求各国禁止有违人类尊严的任何形式的克隆人。
宣言还需联大批准 经过3天的激烈辩论,法律委员会18日下午仍未能就《联合国关于人的克隆宣言》的措词达成一致。当晚,赞成和反对治疗性克隆的国家同意将各自阵营支持的宣言提案付诸表决。在伊斯兰国家组织成员国宣布不支持任何一方提案的情况下,由反对治疗性克隆的洪都拉斯提出的提案最后获得通过。投赞成票的国家包括美国、德国、荷兰和巴西。这项宣言还需得到联大批准。 宣言要求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禁止任何形式的克隆人,“只要这种做法违反人类尊严和保护人的生命原则”。 宣言还要求各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应用生命科学方面充分保护人类生命,并防止在应用科学方面剥削女性。 焦点在于是否允许治疗性克隆 对于宣言中禁令涵盖的范围,赞成和反对治疗性克隆的阵营有不同的解读。反对阵营认为禁令既涵盖了生殖性克隆,也包括了治疗性克隆。但赞成阵营表示,宣言中“只要这种做法违反人类尊严和保护人的生命原则”的说法,仍给了允许治疗性克隆研究的空间。 比利时、中国、英国、瑞典、日本和新加坡等赞成治疗性克隆的国家代表在表决后纷纷发言,对反对阵营坚持要求表决深表遗憾,同时强调他们的国家将不受上述宣言约束,将继续允许治疗性克隆研究。 中国代表苏伟说,中国代表团之所以对宣言投反对票,是因为宣言的表述非常含混不清,宣言提到的禁止可能会被误解为也涵盖治疗性克隆研究,这是中方所不能接受的。他强调,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反对生殖性克隆人的立场,并将加强对治疗性克隆研究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人类的尊严和国际公认的生命伦理原则不受损害。 联大法律委员会自2001年以来一直在讨论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的国际立法问题。由于各国在是否将治疗性克隆也列入禁止之列的问题上争执不休,该委员会去年底决定放弃制定禁止克隆人国际公约,转而寻求通过一项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宣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