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决定将12个政府部门迁至新行政首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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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0:33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开放国民党和大国家党2月22日就行政首都后续方案初步达成协议,决定将财经部、教育部、科技部等12部3处3厅迁移到忠清南道公州市、燕岐郡地区。 而对于包括青瓦台在内的在国会、大法院和政府部门中行使中枢功能的统一部、外交部、国防部等6部1处1厅继续留在首尔(汉城)。
据有关分析,开放国民党和大国家党达成上述初步协议是为了把执政核心中枢职能留在首尔,把经济部门全部迁移到公州、燕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