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允许外商单独投资建筑业 涉及综合城镇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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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3:32 新华网 | ||||||||
新华网新德里2月24日电 (记者张保平)印度政府24日发布外商投资建筑业指南,允许外商100%独立投资建筑业,涉及领域从旅馆到综合城镇建设。 按照规定,允许外商独资的建筑工程包括居民住宅、商用写字楼、旅馆、风景区开发、医院、教育机构、娱乐中心和城市及地区级的基础设施。指南还规定,商用房屋建设项目的最小开发面积为10公顷,其他建筑项目最小开发面积为5公顷。建筑领域外商独资企业的
指南规定,商用建筑的开发资金必须在6个月内到位,初始投资在达到最低资本限额之后的3年内不许撤出。但是,如果征得印度外商投资促进会的同意,外商可以提前撤资。 为防止外商在房地产领域进行投机活动,印度政府禁止未经开发的土地转让。指南还明确规定,在道路、供水设施、街道照明和排水系统等设施没有完工之前,不允许转让开发项目。 2001年5月,印度政府曾出台了允许外商100%独立投资房地产业的政策,但最小开发面积为100公顷,最小开发住宅单位为2000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