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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连续2年不教本科要“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42 南方日报

  教育部新文件念起“紧箍咒”

  教授连续2年不教本科要“下岗”

  本报讯(记者/谢苗枫 梅志清)教授连续2年不上本科课程要被解聘,省内各高校学费收入中起码要有25%用于教学经费。昨日,省教育厅向全省各高校转发的教育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上述规定。

  有条件的高校推行本科导师制

  一直以来,大学教授因忙着搞科研、校外兼职,而不能为本科生上课的现象为人诟病。《意见》明确,要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教师社会兼职和校外活动,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其中,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不应继续聘任其从事教学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在本科教学阶段就要推行导师制,努力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优质和个性化的服务。

  学费四分之一须用于日常教学

  为避免教育事业费滥用,《意见》要求各地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的经费不得低于25%,为加大监督力度,教育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高校教学经费的投入情况,并将其作为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意见》还明确,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所开设的必修课程,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比例应达到30%以上,其他高等学校应达到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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