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欧盟宪法准备上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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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4:45 世界知识 | ||||||||
无论欧盟宪法条约能否如期生效,符合欧盟各成员国利益的一体化进程都不会逆转,余下的问题只是速度快一些还是慢一些。 2月20日,西班牙举行全民公决,投票选民中的绝对多数赞成批准欧盟宪法条约。除西班牙外,已有奥地利、塞浦路斯、法国、希腊、爱尔兰、拉脱维亚、卢森堡、荷兰、波兰和瑞典共十个欧盟成员国决定在今年对是否批准欧盟宪法条约进行表决。此外,尽管德国还
紧锣密鼓投票年 根据欧盟宪法条约的规定,成员国可以采用议会投票或全民公决对宪法条约进行表决。多数欧盟成员国已决定了对宪法条约进行表决的方式。除已先后批准宪法条约的立陶宛、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亚外,在其余的22个欧盟成员国中,丹麦、法国、爱尔兰、卢森堡、波兰、西班牙、荷兰和英国八个成员国决定举行全民公决;奥地利、塞浦路斯、芬兰、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马耳他和瑞典九个国家将采用议会投票的方式;只有比利时、捷克、爱沙尼亚、葡萄牙和斯洛伐克五个成员国尚未决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表决。 这五个国家中,比利时因宪法中没有关于举行全民公决的条款,如果要举行全民公决,就需要修改宪法。所以,欧洲舆论普遍认为,比利时举行全民公决的可能性不大,但倾向于认为捷克非常有可能举行全民公决,因为捷克的执政党和反对党都支持举行全民公决,只是在时间上意见不一。 已经批准欧盟宪法条约的立陶宛、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亚三国都是议会投票而非全民公决。西班牙全民公决是欧盟成员国首次以全民公决的方式对是否批准宪法条约进行表决,绝对多数西班牙选民赞成批准欧盟宪法条约的结果将对其他欧盟成员国批准宪法条约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程序,这次全民公决的结果将在下个月由议会批准生效。因在议会占绝对多数席位的执政党和最大反对党人民党都支持批准欧盟宪法条约,西班牙很可能成为第四个批准宪法条约的欧盟成员国。 路障,挡住去路? 欧盟宪法条约规定,只有获得欧盟所有25个成员国的批准,宪法条约才能生效。根据欧盟委员会1月底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宪法条约生效路上最大的路障是英国。说来让人难以相信,在信息发达的英国,竟有50%的受访者根本没有听说过欧盟宪法条约。更为严重的是,30%的受访者表示反对欧盟宪法条约,支持者只有20%。在欧盟委员会的民意调查中,英国是欧盟25国中惟一对宪法条约持反对态度者多过持赞成态度者的成员国。布莱尔面临的任务相当艰巨。 另外一个路障可能是瑞典。在瑞典,27%的受访者表示支持宪法条约,25%表示反对,支持方和反对方的比例相当接近。此外,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民意调查,在欧盟25国中,1/3的人根本没有听说过欧盟宪法条约1/3的人不知道对条约该投支持票还是反对票。这样的调查数字促使欧洲议会第二大党团社会党党团呼吁,欧盟各成员国应掀起一场宣传宪法条约的运动。社会党党团副主席威尔斯玛认为,成员国公民对宪法条约了解越深入,对宪法条约持积极看法的可能性就越大。西班牙全民公决中的赞成票虽然超过3/4,但总投票率过低的情况也引起了欧盟其他成员国的重视,纷纷表示要吸取教训,加大对欧盟宪法的宣传力度。 2005年1月12日,欧洲议会已先声夺人,在总共732名欧洲议会议员中,500人投票支持宪法条约,只有137人投反对票,另有40人投弃权票。尽管欧洲议会的表决结果对宪法条约最终生效与否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但是,表决结果的政治意义不能低估。欧洲议会在支持宪法条约的决议中,“希望所有欧盟成员国能在2006年年中以前批准宪法条约”,以确保宪法条约在2006年11月1日如期生效。不久前,欧洲议会副议长、欧洲议会最大的议会党团人民党党团主席波特林在布鲁塞尔呼吁,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应将批准宪法条约摆在政府工作日程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 “惊”多于“险” 欧盟宪法条约规定,宪法条约在签署后两年内,如果获得4/5成员国的批准,而遭到一国或者几国的否决,那么由欧盟各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组成的欧洲理事会将就此进行讨论,决定处理方案。欧盟宪法条约是2004年10月29日签署的,即如果宪法条约一旦被某一国否决,那么2006年10月29日后举行的欧洲理事会将承担处理此事的责任。 现在无人可以肯定欧盟宪法条约一定会在2006年11月1日被各成员国批准后生效。欧盟发展的历史上也曾有过条约被成员国否决的先例。2001年6月,《尼斯条约》就在爱尔兰的全民公决中被否决了。但欧盟发展的历史进程总是“惊”多于“险”。2002年10月,曾否决过《尼斯条约》的爱尔兰人就在第二次全民公决中批准了该条约。无论欧盟宪法条约能否如期生效,符合欧盟各成员国利益的一体化进程都不会逆转,余下的问题只是速度快一些还是慢一些。 欧盟制宪大事记 2001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通过《拉肯宣言》,决定成立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对以往的众多条约进行整合、简化和修改,制订一部新的欧盟宪法,以保证扩大了的欧盟仍能有效运作。筹委会由105人组成,法国前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任主席。 2002年2月28日,欧盟制宪筹委会在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召开首次会议。同年10月28日,德斯坦向筹委会提交了欧盟宪法草案。 2003年6月20日,经过16个月的紧张工作,筹委会通过了欧盟宪法草案。 2003年7月10日,筹委会宣布欧盟宪法草案最终定稿。草案对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和庆典日都做出明确规定。 2003年12月12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首脑会议上,欧盟15个成员国和10个准成员国首脑分歧太大,未能如期通过新宪法草案。 2004年6月18日,欧盟25个成员国在布鲁塞尔举行首脑会议,一致通过欧盟宪法条约草案的最终文本。 2004年10月29日,欧盟25个成员国领导人在罗马签署欧盟宪法条约。 2004年11月11日,立陶宛议会批准欧盟宪法条约,成为第一个批准该宪法条约的欧盟成员国。 2005年1月12日,欧洲议会全会表决批准欧盟宪法条约。 如果得到各成员国的顺利批准,该条约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吴 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