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将于9月就欧盟宪法条约进行全民公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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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0:20 新华网 | ||||||||
新华网斯德哥尔摩2月28日电(记者王洁明)哥本哈根消息:丹麦首相拉斯穆森28日宣布,丹麦将于9月27日就丹麦是否批准《欧盟宪法条约》进行全民公决。 据丹通社报道,拉斯穆森当天还说,执政的自由党和保守党与在野的社民党、社会主义人民党以及激进自由党均赞同批准《欧盟宪法条约》。
根据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49%的丹麦人赞同批准《欧盟宪法条约》,26%的人反对。分析人士认为,尽管赞同方在民意调查中占优势,但从以前丹麦就欧盟事务进行的全民公决结果来看,真正进行公决时,反对者数量可能会大幅上升。 1992年,与其他原欧共体成员国不同的是,丹麦就成立欧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进行全民公决时,反对派占了上风;2000年,丹麦就是否加入欧元区进行全民公决,也是以“反对”而结束,从而与英国和瑞典一起成为至今没有使用欧元的欧盟国家。 据报道,荷兰上周已经宣布将于6月1日就《欧盟宪法条约》进行全民公决;法国将于5月或6月进行全民公决;西班牙则已经在2月20日的全民公决中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 《欧盟宪法条约》是欧盟的首部宪法,其宗旨是保证欧盟的有效运作以及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进行。2004年10月29日,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条约必须在欧盟全部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规定,通过全民公决或议会投票方式批准后方能生效。如获得所有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的批准,条约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