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赃款“买”刑13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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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0:24 新文化报 | ||||||||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 李珉琦 通讯员管清泉)昨日,原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内勤韩秀娟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和龙市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韩秀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受贿款81.76万元及财产来源不明差额部分105.5万余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3月至2003年8月间,被告人韩秀娟任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驾驶证受理内勤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吉林吉利驾校、吉林九新驾校、吉林古城驾校等17所驾校为办理未经考试的驾驶证而贿赂的现金共计81.76万元。另有价值人民币105.5万余元的财产,被告人韩秀娟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韩秀娟接到法院判决书后表示,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韩秀娟是吉林交警腐败案13人中第6名被宣判的涉案人员,也是目前为止被判刑期最长的一名交警干部。目前,13名涉案人员中,已有3名交警和3名驾校校长被一审宣判,1名驾校校长被撤诉,1名驾校内勤未被提起公诉,还有包括原吉林市交警支队队长赵恩才、驾管处处长古占欣在内的4名交警未被宣判,1名驾校校长等待宣判。“吉林交警腐败案”续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