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拉丹兄长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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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3:06 今晚报 | ||||||||
新华社今日上午供本报专电瑞士最高法院2日拒绝了乌萨马·本·拉丹的瑞士籍同父异母兄长伊斯兰·本·拉丹对一家瑞士周刊的指控,并判定由他支付约合6000美元的诉讼费。 伊斯兰·本·拉丹2001年控告一家瑞士新闻周刊,称这家刊物造谣说自己为兄弟的恐怖活动提供帮助,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是诽谤。当指控遭到瑞士地方法院驳回后,他上诉到了最高法院。
遭官司的这家新闻周刊在2001年9月27日的一篇报道中说,伊斯兰·本·拉丹的总部在日内瓦的沙特投资公司可能为恐怖分子提供了资金,并举例说,在“9·11”事件发生前的夏天,投资公司的资金由数百万瑞士法郎减少到几十万瑞士法郎。 伊斯兰·本·拉丹解释说,那是因为公司由财务公司转型成为服务公司。他认为媒体无根据的报道损害了自己名誉,要求获得约合42.9万美元的赔偿。 法院裁定说,新闻周刊文章清楚地表明仅仅是推测为乌萨马·本·拉丹提供财政支持的网络,但并没有说那是事实,没说伊斯兰·本·拉丹同“9·11”事件有牵连。法庭认为新闻媒体有权利告知公众,证明假想的发展。 伊斯兰·本·拉丹出生于沙特阿拉伯,现年54岁,1985年到瑞士,并在2001年成为瑞士公民。他说自己一生中仅见过乌萨马·本·拉丹三四次,而且都是在乌萨马·本·拉丹1981年离开沙特前。 伊斯兰·本·拉丹谴责“基地”组织的行为。他用另一种外文拼法拼写“拉丹”,或许是想把自己和兄弟区分开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