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刘德华状告广州某化妆品公司侵权索赔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10:24 燕赵晚报

  燕赵晚报讯 昨日,香港艺人刘德华将广州一家化妆品公司及其生产厂家告上法庭,以侵犯其肖像权为由索赔人民币100万元。

  洗发露印上华仔头像

  2004年1月,刘德华在内地的维权公司发现,广州白云区新市镇鹤边村一家名为好×美
日化有限公司销售印有刘德华头像的化妆洗涤用品,事实上该公司并没有得到使用刘德华肖像的授权。刘德华随即委托香港一家律师事务所先后于去年1月6日、18日两次向好×美日化有限公司发律师函,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但律师函如石沉大海。

  律师公证员携手取证

  2004年12月29日,刘德华委托的律师在广东省公证处公证员的陪同下,来到好×美日化有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厂,购买了“华仔”沐浴露、“华仔”洗发露等产品,并取得该厂洗发露宣传单以及纸袋(见小图)。公证员对购物场所地点外观以及产品进行了拍照、封存。

  “华仔系列”价格低廉

  记者见到,在“华仔系列”超级套装的宣传纸袋、该公司出品的“黑亮去屑洗发露”的包装盒以及宣传单上,均印有刘德华面带微笑、穿着米黄色西装的半身像。据调查,印有刘德华肖像的各类洗涤化妆用品的出厂价格低得惊人。一瓶1130毫升沐浴露出厂价仅为3.5元,而在市场上售价却达35元以上。

  多位明星肖像被使用

  刘德华的内地维权代理人将好×美日化有限公司和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已经生产的印有刘德华肖像的所有产品,同时要求侵权人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上登载公开道歉函,并索赔100万元人民币。据悉,该公司和工厂生产的产品上,除刘德华以外还印有其他一些国内外明星的肖像,林依轮、陈慧琳等艺人也在其列。(小余)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