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民党决定修改宪法以有效保持战争力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0:20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电 据日本时事社5日报道,日本执政的自民党新宪法起草委员会决定修改宪法第九条,将保持旨在自卫的军队的内容写入该党宪法修正案草案。 报道说,该委员会决定保留宪法第九条关于放弃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的内容,但修改关于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的内容。
该委员会定于4月下旬确定自民党宪法修正案草案,然后提交由自民党总裁小泉纯一郎领导的“新宪法推进本部”。自民党计划于11月该党成立50周年之际提出宪法修正案。 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国民真诚地企望以正义和秩序为基调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