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起征点25年未变(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5:4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经济水平。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资料显示,1987年,我国职工年均工资只有1459元。而到了2003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1404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早已超过了800元。“二十多年来,中国人的收入至少提高了十几倍,物价也上涨了这么多,而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却一直没有变化,这显然不合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程法光说。其次,个人所得税法级次过多,边际税率也过高。另外,现在的个税体系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功能已大为减弱,甚至还形成了“逆向调节”现象。程法光代表说,目前的所得税累进制,主要适用于工薪所得,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来源较多,税务部门往往难以掌握,造成偷逃税现象。在有些地方,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已占当地个税总额的80%以上。 程法光代表表示,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加大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十分必要。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