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严惩新纳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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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6:29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今日上午专电 德国一个纵火焚烧外国人店铺的新纳粹团伙7日被法庭以纵火和组建恐怖组织的罪名定罪判刑,这是新纳粹分子近20年以来首次被定性为“恐怖分子”。从2003年8月至2004年5月,该组织的12名成员在首都柏林西北的小镇哈弗尔兰先后纵火焚烧了10家由外国移民开设的餐馆,以此迫使外国人离开当地。这些纵火事件共造成约100万美元的财产损失,所幸无人员伤亡。当时,这些新纳粹分子年仅14岁至18岁。在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一些新纳粹组织曾被划为恐怖组织。此后20年中,一直没有新纳粹组织成员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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