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反分裂国家法》——共同愿望坚定意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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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2:42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3月8日,《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合乎民心、顺乎民意,反映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和坚定意志。《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活动、促进祖国统一的重大举措。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国人民为之付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分裂活动有愈演愈烈之势。尤
捍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以立法的形式反对分裂国家,符合国际惯例。全国人大以宪法为依据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把反“台独”、反分裂上升为国家意志,这对于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的神圣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有的代表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草案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草案还将发展两岸关系、台海两岸协商和谈判等政策主张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充分体现了“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诚意,体现了“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台湾同胞福祉”的善意。台湾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散布《反分裂国家法》是“对台动武法”和“战争动员令”,这样的谣言和无知妄说,是没有根据的,是站不住脚的。 有的代表在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时说,这表明了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我们从来没有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我们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来源:《人民日报》2005年03月09日 第五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