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决定修宪直选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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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08:43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埃及人民议会9日以全票一致决定修改宪法中涉及总统选举方式的第76条,允许通过公民直接投票方式在多个候选人中选举埃及总统。 根据埃及人民议会的修宪程序,人民议会中的总委员会自9日起的一个月内必须将有关修宪决定的报告提交给议会中的宪法委员会,以征求宪法委员会中每一名议员的意见,并在第二个月结束前最终完成全部的修宪起草工作,以便在5月底前就此宪法修改条款举行全民
有关修改宪法第76条的要求是穆巴拉克总统2月26日主动提出的。这一决定受到埃及国内和西方国家的普遍称赞,认为这是穆巴拉克在推动埃及民主政治改革方面所迈出的“历史性”一步。 现年76岁的穆巴拉克自1981年萨达特总统遇刺后当选总统,至今已连任4届。随着今年5月份总统候选人提名日期的临近,国内一些主要反对派政党为争取有机会参加总统竞选,要求修宪的呼声日益高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