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王海”杨鸿:打假也要跟上形势(新闻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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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6: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据北京晨报 他于1999年出道,当时最崇拜的人是王海,但后来又状告王海侵犯其名誉权;他在不到两年的时间,打了173场官司,平均每3天打一场;他因为每次购买问题商品的量很少,并把获得的赔偿通过媒体捐赠,因而获得“另类王海”的绰号;他在南京创办了中国消费者维权的第一个私人网站。但是从2004年下半年起,这个真名叫杨鸿的“另类王海”却从公众的
几天前,经过多次拨打,记者终于与家在南京的杨鸿取得了联系。杨鸿说,最近半年多之所以从打假第一线退出,主要是在研究打假与企业经营、相关法律如何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引起杨鸿深思和担忧的是最近在东北发生的一件事:一位顾客在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有问题后,以“不给赔偿就在媒体曝光”为要挟,要求企业对他退一赔一,共3000元钱。该企业假意同意,同时暗中向公安机关举报。最后公安人员在交钱现场一举将顾客拿住,并以敲诈罪对顾客进行起诉。 “现在打假环境大不如前了,”杨鸿说,“退一赔一”源自《消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是从2003年开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称,“欺诈行为的构成,除有经营者的欺诈故意外,还要求经营者的欺诈与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经营者对‘知假买假’或者‘诱假买假’的消费者不构成欺诈,不适用‘退一赔一’的责任”。现在又发生了东北顾客打假被起诉的事件,以后传统意义上的打假恐怕很难了。 “以前的打假太功利、社会效应不够好、层次不高,这不是我希望的,”杨鸿说,“所以我现在正抓紧研究一个在新时期行之有效的打假方法,于是暂时退出了打假第一线。”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16日 第二十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