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立法禁止冲突国军用飞机和舰艇借道通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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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3: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墨西哥城3月15日电 (记者宋心德) 墨西哥众议院全体会议15日对1939年制定的保持中立法进行了修改,禁止卷入武装冲突国家的军用飞机和舰艇从墨西哥通行。 修改后的保持中立法禁止武装冲突国的军用飞机飞越墨西哥领空,也不允许航空母舰上的飞机飞离航母;禁止冲突国的潜艇和其他舰艇停泊在墨西哥港口和领海。只有经墨政府的特准,有关舰船才可以在墨港口就近加油,作技术性停留。
墨众议院全体会议解释说,由于1939年制定的保持中立法没有充分考虑到航空母舰等先进武器装备,也未能明确表述如何因应各种可能的武装冲突,因此有必要对原法律进行修改,使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