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禁婚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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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5: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近年来,有关同性恋者能否结婚的问题在美国一直争论不休。日前,旧金山一位高级庭审法官作出裁决:加州关于同性恋婚姻的禁令违犯宪法。 2004年冬天,旧金山市长纽森市长曾命令市政府,给4000对同性恋夫妇发了特许令,允许他们结婚。
但加州高级法庭却宣布纽森市长越权,这些婚姻无效,同时,它要求下一级的法院更广泛地考虑这个问题。旧金山市政府和12对同性恋夫妇随即提交了诉讼,对这一做法表示强烈抗议。 2005年3月14日,旧金山高级法庭法官理查德·克拉梅尔正式做出了裁决,他认为对同性婚姻下禁令好比在学校里搞种族隔离,根本就不合理。 赞成裁决的旧金山律师丹尼斯·埃雷拉说:“对加州所有的家庭来说,这项裁决迈出了消除歧视、确立家庭价值的重要一步,让我们的加州变得更公平、更公正。” 然而,保守派们却对此表示了不满,并要继续上诉。联合辩护基金会的律师罗伯特·泰勒认为:“这相当于漠视整个加州将近三分之二的人,他们可是以自己的行动保证着婚姻只能存在于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 尽管在加州真正准许同性婚姻可能还需要数月乃至数年,但就目前来讲,除非有人在60天内对克拉梅尔法官的裁决提出上诉,否则该项裁决将自动生效。 目前,同性婚姻只在荷兰、比利时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和英属哥伦比亚省以及美国马萨诸塞州是合法的。(陈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