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情局长拒绝说明美特工审讯方法是否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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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9:21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局长戈斯3月17日在参议院为中情局特工所使用的审讯手段进行了辩护,但他无法说明这些手段全都符合美国法律的规定。 据路透社报道,戈斯表示,美国情报官员并没有将严刑拷打当作是获取重要情报的一种方式,但一些中情局的特工过去确实对审讯方法存在一些模糊概念,不确定哪些方法是被获准使用的。
戈斯说:“专业的审讯已经成为获取情报的一种实用且必需的手段,能够挽救无辜的生命,破坏恐怖分子的计划,保护我们的战斗部队……美国不从事也不允许严刑逼供,而且我知道这种方法并不专业,不能带来很多情报,我们不会严刑逼供。” 当有议员问他情报部门在2004年底之前所使用的审讯方法是否都符合法律时,戈斯没有给出答案。不过,他向参议院军事委员会做出保证,称他的部门将全面遵循司法部去年12月30日在一份备忘录中对严刑逼供做出的限定。 有消息称,美国在9·11恐怖袭击之后,将100-150名恐怖嫌疑人遣送到了一些能够进行严刑逼供的国家进行审讯。在中情局的要求下,伊拉克目前还囚禁着约30名没有进行登记的“影子囚犯”。对此戈斯回答说:“恐怖分子将战争带到了我们的领土上,我们也必须把战争带给他们。有时这需要在外国的领土上实现,委婉的说就是动态解决。”(李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