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家华侨华人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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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2:39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综合新华社驻外记者报道:泰国、美国、科特迪瓦、荷兰、马来西亚、塞浦路斯、加拿大和肯尼亚的华侨华人近日纷纷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对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 泰国中华总商会等100多个华侨华人社团17日在曼谷举行座谈会,各界侨领踊跃发言,表示拥护和支持《反分裂国家法》,反对“台独”势力分裂中国。中华总商会主席郑明如说
美国东部地区侨学各界支持《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16日在纽约举行。纽约华人社团联席会主席黄哲操说,《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中国政府通过立法遏制“台独”的意图和尽最大努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大纽约中国旅美科技协会会长张宽说,《反分裂国家法》反映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国人反分裂、促统一的共同意志,也体现了海外侨胞的意愿。美国华盛顿地区侨学界50多人16日也举行座谈会。华盛顿地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黄企之说,近年来,“台独”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由暗到明,由缓到急,《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通过成了必然之举。 科特迪瓦华人联合总会(华联会)16日在阿比让举行座谈会。华联会第一副会长林新宽说,《反分裂国家法》充分反映了海峡两岸中国人和海外华侨华人的共同心愿,表达了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非常及时和必要。西非华侨华人要团结起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为早日实现祖国统一贡献力量。华联会副会长胡松邦指出,《反分裂国家法》表达了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要统一、要和平”的强烈意愿和心声,体现了祖国大陆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同时也对“台独”势力不顾民族利益进行各种分裂活动提出了严正警告。 荷兰侨界代表15日在阿姆斯特丹召开社团联席会议并通过一份由28个华侨华人社团联合签署的联合声明。声明说,《反分裂国家法》充分表达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信心,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法律,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最高华人组织)总会长林玉唐、塞浦路斯-中国友好协会副主席蔡伟洲、加拿大温哥华中国统一促进会会长梁伟洪以及肯尼亚-中国经贸协会近日也纷纷发表谈话,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反分裂国家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