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未放弃个人赔偿——专访“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王选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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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4:16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万润龙报道
可在他处起诉日本政府 王选表示,战争责任问题应由国际社会组织和国家政府出面解决。通过国际社会追究日本政府的战争责任,是可能的。从理论上来说,受害者个人可以向国际法庭起诉主要战犯,也可以向联合国有关组织提出呼吁,要求干预。 王选建议,受害者也可以在中国国内提起对日诉讼。因为多数受害者由于条件限制,出国打官司的机会很小。由中国的法院接收受害者的对日诉讼,从程序上来说,可以使受害者申诉有门。同时有利于当局掌握受害者情况,以便在此基础上通过外交和政治途径与日本政府交涉,解决这些受害者的正当权益。王选表示,我国外交部以书面形式肯定了民间对遗弃化武、慰安妇、强征劳工以及细菌战、毒气战等战争受害者用法律武器与日方进行的索赔诉讼行动。上次中国慰安妇在日本的诉讼败诉后,中国妇联、律协等表示支持中国慰安妇上诉。王选表示,目前需要建立一种外交上、政治上的谈判通道,共同对战争责任进行认定,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赔偿,而不是日本法官所谓的“救济”责任。 王选介绍说,我国受害人诉日本政府的官司败诉的理由主要是“国家无答责”。但王选表示,“国家无答责”是明治时期的一条法律解释,现行法律中没有如此条文。 王选说,这类官司是要子子孙孙打下去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