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政女王出狱后再上法庭为自己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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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1:40 新京报 | ||||||||
身陷囹圄5个月后,美国人生活的领航人、家政女王玛莎·斯图尔特呼吸到了久违的自由空气。虽然斯图尔特被判作伪证罪并已服满了5个月刑期,但自始至终她未放弃过为自己伸冤上诉的权利和机会。终于,在出狱不到两周后,斯图尔特17日再次走上法庭,为翻案做努力。 选择裤装,掩盖脚镣,在女儿亚历克西丝的陪伴下,斯图尔特于17日来到位于纽约
只见听审开始前,这位归来的“女王”从容地穿过曼哈顿法院的边门,过金属检验门时还熟络地与一旁的联邦官员谈笑风生。 虽然被监视居住,但是,斯图尔特可以重新收取她应得的薪水。每星期,她可以离家最多48小时,从事工作、购物或者是其他获得批准的事情。 翻案机会渺茫斯图尔特的代理律师沃尔特·德林杰在法庭陈述中提出,基于以下两点,对斯图尔特的定罪应该撤销。 第一,有一些陪审员在审判前做的选择问卷不诚实。第二,一名政府证人自称在审讯过程中作了伪证。 第一项疑点牵连到3名陪审员。负责接收申诉的法官理查德·韦斯利已经询问了检控方是否要就指控陪审员作假的问题举行独立听证会。他提出:“难道斯图尔特女士不应该有在法庭上直面那个(作假)人并质问他为什么要说谎的机会吗?”他认为,鉴于斯图尔特的名气太大,不排除有一些陪审员借机作秀。“法庭必须仔细了解清楚为获得庭上15分钟的出名机会,一些陪审员隐瞒或假报自己的个人背景的原因。”但是检控方却认为这些疑点不值一提,并认为罪证确凿,对斯图尔特的定罪是确实不可推翻的,没有必要再次传讯有关陪审员举行独立听证会。法律专家们也认为,若上诉法庭真为斯图尔特翻案,对法庭来说绝对是一招险棋。(林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