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网络公司Google被告侵权法新社索赔1750万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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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0:44 法制日报 | ||||||||
Google公司被告侵犯版权法新社索赔1750万美元 本报讯法新社近日就世界著名的网络公司———Google侵犯其版权案向美国华盛顿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法新社的标题、新闻摘要以及照片,要求侵权方赔偿该通讯社至少1750万美元的损失,并同时声明: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传媒机构都不得使用法新社发布的图文信息。
据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但Google公司拒绝对上述控告发表任何评论。 法新社总部设在巴黎,其业务遍及世界各地,是大型世界新闻通讯社之一,为包括电子媒体在内的各种媒体提供新闻来源,其网上用户达600家。 (李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