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公民 好学生 好子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49 南方日报 | ||||||||
武汉设定三好学生新“标尺” 好公民 好学生 好子女 武汉消息 武汉市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评价机制,鼓励中小学生争做“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
武汉市教育部门制订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公布。 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则从社会、学校、家庭三个维度,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为评价标准。“好公民”包含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社会实践,其中除了爱国、诚信、关心周围的人、爱护环境、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外,还要文明上网,慎交网友、不进营业性网吧等;“好学生”包含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具体的还有穿着合适、会自我保护、珍惜自己的名誉等;“好子女”(小学生则为“好孩子”)则包含孝亲敬长、自我服务等,其中除了孝敬父母、放学按时回家,还有不能攀比、乱花钱。 江汉大学肖斌衡研究员认为,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办法,实际上是“三好生”的新标尺,彰显了学生的社会性,强调学校培养的是社会意义的“人”。 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