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吉尔吉斯斯坦议会的组成与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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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0: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 连日来,吉尔吉斯斯坦南方的奥什州和贾拉拉巴德州发生严重的骚乱事件。骚乱起缘于反对派对今年2月和3月举行的两轮议会选举结果的不满。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的基本情况如下:
1993年5月5日,吉尔吉斯斯坦议会通过独立后第一部宪法,宪法规定吉是建立在法制、世俗国家基础上的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 1995年2月,选举产生了由立法会议(上院)和人民代表会议(下院)组成的新议会,立法会议由35人组成,是议会的常设机构。人民代表会议由70人组成,每年召开两次会议。1998年10月,吉第二次修宪后产生的第三届议会的立法会议由60名议员组成,人民代表会议由45名议员组成。修宪内容还包括限制议会及议员权利,实行土地私有制,严禁通过限制新闻自由的法律等。 2003年2月,吉再次通过全民公决修改宪法。根据新宪法,下届议会将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取消党派选举制,议员将全部由单一选区选举制选举产生。总统将部分权力转交给议会和政府。政府组成、总理和所有内阁成员的任免均需经过议会同意。 根据吉宪法和选举法,今年议会选举后吉将从两院制议会过渡到一院制议会,新的一院制议会共有75名议员,由全国设立的75个选区按每区一个名额选举产生。吉议会选举经过2月27日和3月13日的两轮激烈争夺后,已经选出75名法定议员中的71名,其中亲政府派共有约30人,其余大部分为独立的中间派人士,反对派人士只有约10人。 相关专题:吉尔吉斯斯坦局势动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