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洗浴中心业主窃水两千吨被判七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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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04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长春3月23日电窃水2000多吨,换来的是七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对海天洗浴中心窃水案进行了重审宣判。洗浴中心业主由于指使他人在水表上做手脚,窃取自来水,用于经营活动,被判七年有期徒刑。 海天洗浴中心是长春市二道区滨河小区附近的一家普通的大众浴池。2003年9月末,长春市公安局水源治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海天洗浴中心长期有窃水行为。当年10月的一天
2004年7月,二道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经过测试评估,海天洗浴中心业主及两名锅炉工共窃取自来水5000余吨,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为此,法院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海天洗浴中心业主及两名锅炉工有期徒刑十年、五年、五年。一审判决后,海天洗浴中心业主等人不服判决,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二道区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查明,2003年5月,滨河小区物业一名水暖工应海天洗浴中心业主的要求,在海天洗浴中心将用筷子别住自来水水表转动部位齿轮,致使水表不走动窃取自来水的方法传授给两名锅炉工。从2003年5月到10月间,海天洗浴中心业主指使两名锅炉工在洗浴中心相隔24小时轮流烧锅炉时,采用传授的办法,大量窃取自来水,用于洗浴经营活动。通过重新测试评估,海天洗浴中心业主等人共窃水2000多吨,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