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撤下法新社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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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09:17 东方早报 | ||||||||
早报专稿 全球最大的网络搜索引擎Google最近遭遇麻烦。法国著名新闻通讯社法新社日前控告Google搜集法新社新闻供网友点阅,侵犯了其新闻著作权,并请求至少1750万美元的赔偿。美国华盛顿地区法院定于3月24日受理此案。作为对其侵权官司的回应,Google已经从其新闻网站上移除了来自法新社的新闻和图片。
Google被告侵犯著作权 法新社认为,Google未经同意搜集法新社的付费使用内容,将其图片和新闻片断放到了自己的新闻网站news.google.com上面,此举侵犯了法新社的著作权,因此17日向华府特区地方法院提出控告,请求至少1750万美元的赔偿。 Google的新闻服务开始于2002年,它通过搜索全球4500多家新闻来源,将重要的新闻分门别类地归置于自身的网站之下,如分为国际新闻、体育新闻等。这些新闻通常以小幅照片、标题加一两句内容提要的方式出现在网页上,浏览者可通过点击标题进入该新闻的来源网站读取详细的新闻。 Yahoo公司亦提供类似的服务,但它使用的是人工编辑的方式,同时会对新闻来源地进行付费,以获得合法版权,法新社和美联社都在其付费范围之内。Google方面则不愿对是否拥有类似的付费安排进行评论。一直以来,法新社向用户提供的新闻订阅都是收费服务。但是,Google新闻搜索引擎通过互联网搜索到的图片和新闻却免费提供给互联网用户。 据悉,法新社的网站上专设有一个专门针对搜索引擎的文件,警告不得对其新闻网页提供索引。不过让此案更复杂的一点是,Google提供的法新社新闻,并非直接取自法新社网站,而是截取法新社订户的报道内容,这些订户可能希望藉由Google搜集其新闻内容,以增加自己的网页点阅率,招揽更多网络广告收入。 影响搜索引擎使用限制 这起诉讼的判决将影响网络搜索引擎的使用限制,而关键就在于Google能否说服法官,这种使用方法是属于在被允许范围内的对著作权作品的“公平使用”。法官判决必须考量的是,如何在方便用户搜集数据和维护者著作权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哈佛法学院教授、同时也是该学院国际网络暨社会中心共创始人乔纳森副教授指出,“网络自创始第一天起,就是一轮自由和控制两者相互的博弈”,“法院和政府当前的问题就是,界线在哪里?”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Google可能为自己辩解的理由是,在并不严重影响法新社付费业务的同时,其新闻通过Google的处理,能够提高被阅读的次数,从而令新闻获得增值。Google发言人史蒂夫在一份声明中称,网站当然有权要求撤出新闻,但大部分新闻网站“仍然希望他们的新闻能够在Google新闻网站‘露脸’,因为他们相信这对自己和读者都能从中受惠。”但法新社方面则认为,Google的做法并未令新闻增值。 根据1985年美国最高法院针对一起非互联网版权纠纷的判决,小幅的文章摘要一旦包含了文章的主旨内容,即可构成侵权。法新社表示,Google现在截取其新闻标题和文章首句的做法与此类似,已构成侵权。法新社在诉状中写道,这样讨巧的做法“概括了文章的主题,自然会吸引读者的眼球”。 美联社声援法新社 同为世界著名通讯机构的美联社声援法新社说,美联社相信新闻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这样的保护对于类似美联的大机构能够有能力收集新闻至关重要。旧金山市某民权组织的一位律师认为,事实并不能被赋予版权,如果Google公司的行为是基于事实而非表述,则亦有申辩的权利。 他还认为,此次法新社诉Google案还可能影响以观点的自由交换为特点的博客网站,在博客上,引用和链接新闻网页是司空见惯的事。此案引出的话题将对互联网时代新闻使用的影响意味深长。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充当出版家,网络杂志和博客日益成为人们查找新闻的方便之所。胡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