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形成债务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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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0:55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济南3月27日电韩某向马某购买了4万元传销产品,并打下欠条,因未及时归还被马某告上法庭要求还款。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近日经审理查明,这笔欠款是非法经营传销产生的债务,认定韩某欠马某的4万元债务无效,依法驳回了原告马某的诉讼请求。 马某是一名下岗工人,生活十分拮据。他听说有人经营一种“益生源”的药品发了财,后经朋友介绍,知道此产品为违法的“传销”产品。“不冒风险挣不到钱”的想法促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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