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失职警务人员遭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44 上海青年报 | ||||||||
核心提示 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的流浪人员张衡生因车祸受伤5天后被发现死在公路边。 据当地村民反映和警方事后调查,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
均据新华社电 人命关天警务人员电话中兜圈子 住在107国道边的茶恩寺镇扶桥的村民唐翠英说:“7日晚上9点多钟,我正在楼上看电视,突然听到刺耳的刹车声、猪叫声和摩托车倒地的声音。我们估计是运猪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了。”她和家人赶到现场,发现路上只剩下一个蓬头垢面的赤脚男子倒在路边,受伤的脚踝关节等处正在流血。“我们问他是哪里人、怎么联系他的家人,他都一声不吭。” 很快又有一些村民跑到了现场。在附近租房做生意的彭术平用村民蒋正军的手机在9时36分拨通了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值班接警员朱京燕既未报告当晚值班长,又未按照规定下达出警指令,甚至连接警记录也没有,就给彭术平提供了一个湘潭县交警大队值班电话号码供其自行联系。 受伤的张衡生脚踝关节处伤口深可见白色的肌腱,痛苦不堪。彭术平于心不忍,就用自己的手机连续两次拨打县交警大队电话。当班接警员张罗山得知发生车祸、肇事车辆逃逸的情况后,同样不上报、不记录、不指令出警,而是又要彭按照他提供的号码去找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 即便如此,彭术平还是拨打了县交警大队二中队电话。但因电话信道不好,没有拨通,他们只得作罢。此后直到张衡生死亡,最先收到车祸信息的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再未过问此事。 3月8日上午9时许,在镇上开药店和行医的茶恩寺镇扶桥村蒋东林用自家的电话找到了茶恩寺镇派出所值班民警郭学军。郭在电话里说:“交通事故我来报交警队,受了伤的要钱治,那要找民政所。”随即给了蒋一个乡政府的电话。 出于医生的职业敏感,蒋东林感觉瘦骨嶙峋、伤病缠身的张衡生随时有生命危险。他费了番周折,找到镇民政所所长王清文。王听说是个受伤的流浪精神病人,便在电话中委托蒋东林找人为张衡生包扎(王当时不知蒋本人就是医生),承诺承担医药费用。“过了几天没接到电话,我也没有再过问。”12日才得知“出了人命”、现在后悔万分的王清文对记者说。 茶恩寺镇派出所值班民警郭学军接到蒋东林的电话后,又电话告知湘潭县交警队二中队要求其出警。二中队民警李建平和周畅两人驾车赶到了事发路段。 事后二中队民警刘学锋告诉记者,李建平和周畅在事发现场没有见到事故车辆、散落物和受伤的张衡生。回到中队后,李建平又独自驾车跑到辖区定点医院中路铺三医院询问是否有伤者。获悉没有后就此了事。 唐翠英的公公黄书林告诉记者,张衡生受伤后一言不发地爬到国道边的斜坡下,又爬了几十米下到稻田中。“从路上看确实难找。”而事后调查却又发现,茶恩寺镇派出所值班民警郭学军在受理报警时,竟未记录报警人姓名和电话,所有接警记录“是后来补的”。 饥寒交迫导致张衡生死亡 在距离茶恩寺镇派出所1公里多远的事发路段,蒋东林为张衡生包扎了伤口。连续几天,唐翠英一家为路边的张衡生煮稀粥、换衣服、穿鞋袜,还找来稻草围在坐在田里的张衡生身边,试图为他防寒。村民蒋铁凡等人还一度将张衡生背到自家屋檐下。 但这些民间关怀显然难以令身体极度虚弱、进食困难、伤痛难忍的张衡生熬过死亡关。 12日清晨,当地村民李菊云老人在为张送饭时发现他已死在距国道边2米远的斜坡上。在张衡生生命最后的这5天里,他始终沉默,只是用蒋东林为其提供的纸、笔写下了自己家里的地址和电话(蒋曾电话联系,但电话无人接听)。 再次接到报警后,茶恩寺镇派出所、镇民政所和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才又赶到现场,处理这起“无名尸案”。当天下午,根据蒋东林提供的电话,湘潭县警方与张衡生的家人取得了联系。据湘潭市警方提供的一份调查材料显示,张衡生系衡阳市人,死时年仅29岁,曾就读于一所大专学校,1年后辍学,有精神病史,3日离家出走。 法医鉴定,死者左额部小擦伤,左踝关节皮肤挫裂开创,部分肌腱断裂外露等。一些警员和当地群众认为,长时间饥寒交迫导致了张衡生的死亡。 最新进展 11警务人员失职遭处分 据调查,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虽然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派出所、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家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但他们均未采取得力措施。无助的张衡生最后在交加的雨雪中因为伤病和饥寒悲惨地死去。 湘潭市公安局在调查后认为,综合分析“张衡生事件”,警方在4个环节上存在问题: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处要求不严格,接警员严重违反接处警规定。湘潭县交警大队严重违反值班备勤规定。茶恩寺派出所民警对群众报警推诿,基础工作不扎实。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极不负责任。 湘潭市公安局就上述环节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朱京燕、湘潭县交警大队接警员张罗山给予辞退处理,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单位的另外9名直接或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