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情局为获取情报使用酷刑折磨恐怖嫌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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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2:33 新闻晚报 |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30日报道,在反恐战争中,引渡恐怖嫌犯到他国受审是美国中情局最高行动机密的一部分,但现在,中情局日益面临向公众说明该局审讯政策及技巧——榨出情报的最阴暗手法的压力。 据悉,美国将罪犯引渡至他国受审的做法最早始于1986年,当时的总统里根授权对1983年炸美国驻贝鲁特水兵营地的恐怖嫌犯送至他国受审。
“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布什政府扩大了中情局使用引渡方法的权力。“9·11”后,中情局共将100至150人从一个国家送到另外一个国家接受审讯。根据授权,中情局在对犯人进行引渡时,既不需要举行听证会,也不需要按照国际红十字会组织和《日内瓦公约》的规定对待俘虏。 目前,至少有3名被释放的人称自己曾被美国方面送到第三国受审,并在那里遭受酷刑折磨。批评者认为,中情局之所以把恐怖嫌犯引渡至他国,是为了让那些国家对他们动用酷刑,而动用酷刑获得情报在美国是不合法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