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惩 5种教育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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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0:56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福州3月30日电福建省监察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制定的《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规定,如果有以下5种违反教育收费规定的行为之一,有关人员将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开除。 这5种违规行为包括: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其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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