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立法取缔大妓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4:41 北京晨报 | ||||||||
韩国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韩国执政党开放国民党官员日前表示,该党和政府机构在一次政策协调会上达成了共识,同意推动立法,取缔其国内所有的大型妓院。
如果这项法律出台,韩国各地将建立33家用于安置从良妓女的新机构以及50个再教育中心。此外,政府还将增加对从良妓女的补贴,从目前的每月40万韩元提高到60万韩元。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