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进性体现在为民服务的模范行为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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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36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深圳市宝安区光明街道党员麦朝阳和龙华街道党员谢宋宏的先进事迹在该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引起良好反响,深化了广大基层党员对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的认识。 现任光明街道迳口社区党支部书记的麦朝阳,2002年以前是深圳市高速公路公司干部,月收入六七千元,经济待遇非常优厚。但他看到家乡光明街道的种种落后,心里很不是滋
同样,龙华街道下岭排围社区的谢宋宏,10年时间,把一个集体年收入仅有12000元、人均分红为零的极度贫困组,发展成为现在集体年收入达200多万元、人均分红近3000元的“脱贫小组”。但有人给她算过,倘若她10年前不当这个月薪600元的组长,而是留在那家月薪4000多元的外资企业当厂长,这10年她的总收入至少增加30万元。对此,她说自己的“小家”收入虽然少了,但小组这个“大家”脱贫了,看着集体收入年年上升,居民正一步步朝小康日子迈进,自己从原来满头的黑发到现在顺着中间脑纹全是白发,都值了。 基层党员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心系群众、为民服务的无私奉献的模范行动上。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群众需要自己,就主动当先,哪怕牺牲自己个人的利益,也无怨无悔——只有这样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来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谋利益,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麦朝阳、谢宋宏就是这样赢得民心的党员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