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强调审议公民政治权利问题应尊重各国多样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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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1:4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日内瓦4月4日电(记者丁喜刚)中国代表团副代表沈永祥4日在联合国第61届人权会议上发言时强调,世界各国在实现公民和政治权利问题上必然有不同的发展道路和优先目标,国际社会应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视角,尊重各国多样性的选择。 沈永祥指出,全面实现公民和政治权利是一项系统工程,只能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各国政府应努力制定综合战略,也需要真诚的国际合作。人权会应是促进这一权利的场所,而
沈永祥说,过去1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举措,建立了行政审判制度,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2004年,行政机关被判决败诉的超过20%。这项俗称“民告官”的制度反映出中国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保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中国努力完善国家赔偿法,对因违法行政、违法办案而受损害的当事人给予经济赔偿。中国司法机关还对超期羁押开展全国性的专项检查清理活动。目前,3年以上严重超期羁押在全国已经杜绝。与此同时,全国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2892个,有130万人获得法律援助。 沈永祥还指出,中国政府进一步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理念,力求将中国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必将对中国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实现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