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千万公款建个人庄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8:53 南方日报

  千万公款建个人庄园

  沈阳巨贪夏任凡涉案2700余万元终审被判死刑

  沈阳消息 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在任职期间疯狂敛财,共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累计涉案金额高达2700余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夏
任凡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夏任凡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的判决。

  今年56岁的夏任凡在担任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疯狂敛财。法院查明,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夏任凡擅自将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公款1252.8万元转入董某及其亲友的个人账户,其中1106.8万元用于建造个人“庄园”。1998年11月至2000年4月,在董某为沈阳客运集团公司购买煤炭过程中,夏任凡指使董志顺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骗取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公款279.5万元,用于个人“庄园”购煤等支出。

  此外,从1997年开始,夏任凡每年以“补充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招待费”的名义,向下属南站长途客运分公司索要“账外款”12万元,为其个人“庄园”安装卫星接收和空调设备。

  夏任凡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如1999年10月,夏任凡利用负责审批新开客运线路的职务便利,借沈阳靓马集团公司申请开辟客运线路之机,向沈阳靓马集团董事长王某索要阳光温室大棚两个,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

  2003年2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夏任凡贪污犯罪,贪污公款总计人民币818.9万元;挪用公款犯罪,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837.8万元;受贿罪,共计人民币66.8万元;行贿罪,数额为人民币38.8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一审宣判后,夏任凡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此驳回夏任凡的上诉,维持原判。

  新华社供稿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