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民2008年起 回国需出示护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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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22:33 法制晚报 | ||||||||
在反恐时代加强边境控制——— 本报综合消息 三名美国政府官员北京时间4月6日说,从2008年起,美国公民将需要护照才能从加拿大、墨西哥、巴拿马和百慕大等地重返美国。 据美联社报道,新规定最先对加勒比海国家生效,然后是墨西哥和加拿大。最先实施
这些措施是美国在反恐时代加强边境控制的一种手段。美国国务卿赖斯在接受美联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为了把“想来伤害我们的人”拒之门外,美国必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