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纺织品欧盟亮“黄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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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20 解放日报 | ||||||||
欧盟委员会6日公布了对中国纺织服装类产品实施“特保”措施的方针,明确了欧盟启动纺织品“特保”措施的必要条件、相关程序和相应措施。 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当天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欧盟公布这一实施方针,只是为了界定在何种情况下欧盟会考虑采取“特保”措施,以增加欧洲和中国纺织服装产业对相关问题的可预见性,并不意味着欧盟即将对中国的相关产品采取限制措施。欧盟只会在有
曼德尔森同时为“特保”措施进行了辩护。他指出,如果欧盟允许中国相关产品对其的出口大幅增加,不仅会损害欧洲纺织服装产业的利益,也会影响包括环地中海国家在内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同类产业。 根据实施方针,欧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各类纺织服装类产品设立预警区,一旦进口数量进入预警区,欧盟委员会将会自行或应成员国政府要求进行调查,并与中国方面进行非正式磋商。不过,该方针的推出只是程序性步骤,并不意味着欧盟会在短时间内实施“特保”措施。(据新华社布鲁塞尔4月6日电) 何谓特保 指在遇到某类产品进口激增的情况时,进口国家或经济体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的贸易限制措施。 欧盟一旦决定采取“特保”措施,其有效期将为一年,而且可延长。在有效期内,欧盟将对有关产品的进口进行数量限制。不过,根据有关规定,欧盟的“特保”措施只能在2008年年底之前实施。 新华社记者 田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