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强硬:不放人就降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01 南方都市报 | ||||||||
焦点矛盾 本报讯 (记者魏必凡)足协“征兵”,俱乐部不放人,怎么办?中国足协的意思是,罚,重重地罚。 自从足协公布国青队要赴德国集训六周的计划以来,招致了多家俱乐部的一致反对。
近日,以鲁能为首的多家俱乐部纷纷表态,同意放人去打世青赛,但不愿意放人去德国集训。针对这一状况,足协在努力说服各俱乐部放人的同时,也表明了自己强硬的态度。昨日在北京大宝饭店召开的备战2008奥运足球实施方案讨论会上,足球管理中心主任谢亚龙向出席会议的各俱乐部官员表示,在国家利益和俱乐部利益发生冲突时,俱乐部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利益,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处罚条例第30条,运动员不参加国家队集训和比赛、足协将对运动员停止参加中超、中甲等联赛并停止一年参加国家队任何比赛,俱乐部阻止运动员参加国家队集训和比赛,足协将对俱乐部进行罚款、扣分直至降级。 谢亚龙在讲话中还强调,参加世青赛的国青队与08之星是两个概念,希望俱乐部和新闻媒体能分清这两个队伍的不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