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公布“十项承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1:3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丁海军)为了全面提高供电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国家电网公司8日发布《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并欢迎社会监督。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