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将制定美优先使用日机场和港口指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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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3:1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4月10日消息据日本《读卖新闻》9日报道,日美两国外交和防务部门当地时间8日上午在夏威夷举行的审议官级会议上一致同意,将制定在朝鲜半岛和台湾海峡等日本周边发生不测事态时,美国军队优先使用日本机场、港口等民用设施的指针和基本计划。 日本《周边事态法》规定,一旦发生周边事态,日本应向美军提供包括机场、港口等在内的后方支援服务。届时,由内阁制定具体的支援指针和基本计划。在制定这项指针之前
日美两国政府认为,为了避免发生上述情况,必须事先制定优先使用指针,决定基本计划。在指针中将明确供美军优先使用的机场或港口名称、使用飞机或船舶的种类以及人员或物资的类别、规模等具体数据。今后,日美两国有关方面将具体协商供美军优先使用的机场和港口名称。 《读卖新闻》认为,日美两国有关方面制定这一方针必将遭到日本地方政府和相关方面的反对。美国在1997年修订“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时,曾要求日本提供成田、新千岁、关西、福冈、长崎、宫崎、鹿儿岛、那霸等11个机场以及名古屋、大阪、神户、水岛、松山、福冈等7个港口的优先使用权。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