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的选举程序和职能(答读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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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1:02 环球时报 | ||||||||
王丽 编辑同志:最近美国派沃尔福威茨担任世界银行行长。请问世界银行的选举程序是什么?它有什么职能?我国在世界银行中的地位如何? 北京读者 张强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theInternationalBankforRe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简称为世界银行(theWorldBank),是根据1944年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成立的,1947年成为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 该行所需借贷资金主要从世界主要工业国的资本市场筹措。它的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有184个成员国。它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向生产性项目贷款和对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帮助欠发达成员国实现经济发展。 世界银行下设:(1)理事会,它是世界银行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2)执行董事会,它是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机构,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5名由掌握股份最多的国家(美、英、法、德、日)派任,不参加选举,其余19名由其他成员国的理事按地区组成19个选区,每两年选举一次。由于美国是世行的最大股东,所以历任行长按惯例均由美国委派。 中国于1945年加入世界银行,新中国成立后于1980年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正式代表地位。1985年世界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到目前为止,我国在世界银行持有44799股,约合54.04亿美元,占总额的2.87%,排名第六位。 目前,世界银行与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共同组成了世界银行集团。(王丽) 《环球时报》〔20050408 第6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