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采取进一步禁烟措施 公共场所吸烟将遭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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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23: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四月十二日电河内消息:越南采取进一步禁烟措施。越南政府十二日宣布,越南总理潘文凯已经签署法规,将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和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者处以罚款。 越南“全国降低烟草危害计划”负责官员说,该法规本月晚些时候即将生效。按照这一新的禁烟法规,在火车车厢、公共汽车、图书馆、剧院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将面临十万越南盾(约合六点三美元)的罚款。而向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也将面临类似数额
越南政府曾在二零零零年颁令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及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但没有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而此番采取罚款的措施,旨在保证禁令的有效执行,维护不吸烟者的健康。越南还严令禁止各类香烟和烟草制品广告。 此前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在越南,百分之五十的男性都吸烟,女性烟民比例则低得多,只有百分之三点四。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越南城市中吸烟者呈下降趋势,而农村烟民人数却呈上升势头。越南近八成的人口生活在农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