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杀妻冤案今日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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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6: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综合报道 前天下午2时30分,记者来到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佘祥林家中,佘祥林之父佘树生向记者透露:儿子冤案导致自己的老伴死亡,将会通过有关部门和法律程序提出国家赔偿金20万元,打算将当初被迫埋在佘家祖坟的无名女尸迁出,要求原亲家赔偿殡葬费3000元。据悉,京山县人民法院将在今天对佘祥林宣布无罪。但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佘祥林提
佘父因老伴冤死索赔偿20万 记者来到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在村民的指点下走了约300米的泥泞路,村民唐某指着未上锁的土房木门称,这就是佘祥林的家,现只有他老父亲一人在家。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给记者开了门。说明来意后,佘父请记者一行进屋坐下聊天。据佘父介绍,1994年4月,儿子祥林被公安局抓走后,老伴杨玉香确信孩子是被冤枉的,一方面印了800多份寻找儿媳张在玉的寻人启事四处张贴,一方面继续去县里的公检法部门上访,想将儿子被冤枉的实情告知承办部门。 可是,不久就被公安局抓到看守所,整整关了9个半月,被保释出来不到3个月,就忧郁成疾而终。 佘父表示,等儿子的国家赔偿金落实后,将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老伴冤死的国家赔偿金。当记者问要赔多少时,佘父说,目前还没想好如何申请,但这笔赔偿金一定要给,从老伴死亡之日至儿子被宣判无罪11年,要20万元吧。 让张家赔无名尸殡葬费 对于佘家祖坟里的无名女尸,佘树生说起后就表示他有一肚子窝囊火,“当初,我们佘家就没有人能在女尸前看一眼是否是张在玉。张家人在看完后,指定那就是张在玉,并指称佘祥林就是杀人疑凶。随后,派出所的警察就赶往马店派出所将当治安员的儿子抓走”。 在佘树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佘家向南约800米的小麦地,他指着6个坟墓组成的坟地介绍说这就是我们佘家的祖坟。在南北相邻的两个坟墓处,佘父指着最北边的坟墓说,那是我冤死的老伴杨玉香之墓,南边就是无名女尸的坟墓。佘树生指着坟墓气愤地说,当初发现无名女尸后,亲家指认那就是被祥林杀害的张在玉。在张家的逼迫下,自己只好雇人将无名女尸埋到佘家祖坟。当初,为埋尸体共花了3000多元的殡葬费!佘树生还毫不客气地说道,无名女尸将在儿子被宣判无罪后迁出,还要赔偿殡葬费。 当时办案人员现一律停职 当时审办佘祥林冤案的公检法等部门的涉案人员现一律停职审查。 记者还了解到,今日在召开完宣判会后,京山县人民法院还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回答媒体的有关提问。 此外,造成佘祥林冤案的原京山县公检法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在佘祥林杀妻冤案真相大白后,如何受到惩治,是公众和媒体最为关注的。记者前日从京山县法院有关部门获悉,当时审办佘祥林冤案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涉案人员现一律被停职,接受荆门市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部门抽调出的工作组的审查。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13日 第二十二版) | ||||||||